第九章
第二次是崔璨自己动手换的药,林瑞安懒得代劳,就趴在椅背上抽烟。
昨天洗澡时换的纱布被血浸透了大半,撕下来的时候还粘连着细细的血丝,崔璨右手把脏了的药棉扔进垃圾桶,左手迅速把新的纱布盖在伤口上,被促进愈合的外用药蛰痛,咬着衣角发出微弱的吸气声。
他一眼瞥见林瑞安手里的烟,默默摊开手掌,意思是”我要“,被林瑞安当场无情拒绝:”不给。“未成年人伤心地缩回了手。
林瑞安知道,崔璨生在那样险恶又靡烂的地方,即使只有二十岁也没有什么是不会的。
别说烟草麻叶,赌博缥女昌,更加耸人听闻的事儿都干过了,他到现在还没染上毒瘾叫人听着都觉得稀罕。
所以林瑞安才想要以对一个正常二十岁少年的标准去要求他,让他看起来越来越像个普通男孩儿,有家的那种。
他从被人掌控的魔窟里逃出来了,难道不是想过正常人的生活吗?连房租都交了。
林瑞安掐熄了烟撤开椅子站起身,把烟头碾灭在烟灰缸里,——他说他会听话的。
如此过去一周,厚厚的纱布逐渐换成了透气性好的绷带,在崔璨腰上缠了薄薄的三圈。
偶尔他赤裸上身在屋子里走,劲韧的腹肌和腰线十分赏心悦目,让加班到呕吐的林瑞安,心情豁然开朗起来。
加班,加班。
现在不如以前了,皮条客下定决心告别那些肮脏的生意,就得用别的方式赚钱维持自己当下的生活水平。
不夸张的说,和住在这里的其他人相比,林瑞安确实算个有钱人,不干不净的存款足以让他在吃穿用行上完全感受不到拮据,没有家庭负担,也不必为补贴家用发愁。
但他切断了那部分的灰色收入,自然要辛苦一点,礼貌地告知所有”客户’他决定退隐江湖,再不涉手皮肉交易,往后会做个老实本分的人,也算是为自己的后半生积德。
工作了一天回到家里,晚饭后至睡前的那段闲暇时间,他会找来书本给崔璨读,从用词简单的少儿读物到稍显晦涩的短篇小说,逐字逐句地教。
学习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,崔璨那点儿少得可怜的语言天赋大概都加在了体力上,遇见结构复杂或寓意深奥的长句理解起来相当费力,林瑞安看他整整五分钟都在盯着一页纸神游,索性就拿过来给他念:“他听到外面树林里起风了,他感到这阵凉风透过纱窗吹进房间。他把脸埋在枕头里躺了好长时间,过了一会儿才不想普罗登斯,终于睡着了。半夜醒来,他听到屋外铁杉树林里呼呼的风声和湖里湖水的拍岸声,然后又入睡了。”
混血男人的中文说得和英文一样好,这是种族优势赋予他的特权,他甚至会模仿一些动听的口音,适合用来朗读睡前故事,以一种引人入胜的语调,不同于平日的散漫和轻浮,低沉而收敛,又温柔得不那么刻意。“第二天一早,风大了,湖水涨了,漫到了湖滨。他醒来好长时间后才想起自己的心碎了。”
读完他“啪”得合上了硬皮本,往印着书名的书脊上瞅了一眼,早就想不起当初买它的缘由,‘你怎么会想到看这一本?“崔璨从他手里接过书,翻回那一页仔仔细细地重看了一遍,耿直地说:”因为薄。“见他无语,男孩儿又发问了:”他为什么会心碎呢。“”当一个人把他的心交给你,你却不愿接受,心没处安放,就碎了。“林瑞安怀里揣了个抱枕,睡意使泪水充盈着眼眶,只想胡诌几句中听不中用的瞎话搪塞过去,’这不是个好问题,puppy dog,你得去爱一个人才能体会这种心碎,但你心碎的时候又宁愿自己没有爱过,人都是自相矛盾的动物……”他假装自己爱过谁的样子,因为崔璨看起来谁都没爱过。
爱和做爱这两个词的意义可是相差万里。
小狼狗在某些方面早熟得可怕,某些方面却稚嫩得像个新生儿,林瑞安有选择性地教给他一些东西,最好能同时娱乐娱乐自己,这就够了。
白天林瑞安不在家,吸取了上次的教训,不敢再把崔璨反锁在家里,想让他尝试着接触接触外界,做一些必要的社交,又担心他打架闯祸找麻烦,自己没办法时时刻刻盯着他,于是耍了个花招——给他备了一身纯白色的丁恤和白牛仔裤,并叮嘱他“不可以把衣服弄脏。”
这样一来,但凡崔璨去了不该去的地方,与人发生不该发生的摩擦,白色的衣服上总能留下点儿痕迹,无论是伤痕还是吻痕,林瑞安都能及时发觉。
他觉得自己真他妈的聪明绝顶了。
崔璨听完,没追问他这样要求的理由,因为林瑞安继续说:“乖的话我今晚买红丝绒蛋糕回来。”
他立刻听话地穿上了那身白色衣服。
林瑞安掌握了和崔璨相处的基本规律,一旦接受了他的思维方式,许多看似说不通的问题都能得到简化。
彼此平等地交换约定似乎容易取得他的信任,所以林瑞安不等他提出用来交换的条件,就主动给他一点几甜头,毕竟自己曾对他撒过谎,想让他放下戒备还要靠后期的弥补。
和养宠物是一个道理。
而这个狡猾的成年人终于肯为此放弃加班工资,午休时就打电话给一家手工甜点店订了蛋糕,准备按时下班然后直接开车去取。
听说这家店的巧克力球也不错,走的时候可以捎一盒;再买一罐椰子水,他忽然很想念那味道,做着表格惦记了整整一下午。
总而言之,一切都安排得很好。
他已经许久没有感受到井井有条的计划带给他的充实和期待。
回家路上正值晚高峰,车灯乱闪,主干道堵得水泄不通,他也意外地没觉得急躁,车载音响里放着老歌,夕阳沉进后视镜里,一转头看到打包稳妥的蛋糕放在副驾驶上,下车后提着它往公寓楼走去,他简直想吹起口哨。
就是这么一份没头没脑但值得感动的高兴,偏偏被不识趣的家伙给破坏了。
离挂着门牌的楼道只剩下几步路,林瑞安抬头就能看见自家阳台,走在他前面穿职业装的女白领已经踩着高跟鞋登上了楼梯,有三个人远远地晃悠过来,目标明确地拦在了他身前。
林瑞安用眼角的余光能看到大门开合瞬间闪过的楼道灯光,他无奈,明明都那么近了。
看来这一时半会儿是走不了了。
——眼前是三张似曾相识的面孔,鲜明的打扮和衣饰,常年混迹于社会底层的流氓气质,就算是以前还和黑帮有来往的时候,林瑞安也自认为是跟地痞是不一样的。
同是牟取私利,林瑞安却是个讲究取法的人,他自有一套为人处事的规矩,或者说“美学”,而不是像这些无赖一样,撇清关系了还要上门来找茬。
他的熟人,还有上次来“提货”的鼻环和被崔璨揍过的傻大个。
真是不长记性。
“好久不见伙计”“老朋友”伸出插在裤兜里的手拍了一下他的手臂,“最近忙什么呢?”
林瑞安笑容可掬,没有半分不自然,“我换了新工作。”他晃了晃提在手上的塑料袋,“刚下班,饭还没吃。”
“哇哦。”
男人发出做作的惊叹,抬肘碰碰身边表情讥嘲的同伴,“那可真是恭喜你洗心革面了。”
“谢谢了。”
林瑞安换了个站姿,身体重心落在左脚上,被路灯照成金棕色的柔软头发下面,一双眼眯缝着:“这么客气可不像你啊。”
“那我该是什么样?”男人凑到他耳边,翁动的嘴唇几乎砧上他的耳廓,沙哑的声音像是包裹了一层暖昧的油脂。
“要是打炮也分先来后到,你现在应该在我床上。”
林瑞安内心只有一个念头。
动起手来蛋糕会撞坏的。
枪响声来得很突然。
一团血汁迎面喷来的时候,林瑞安整个人都是呆滞的。
此时他绝不比平时缺少戒心,只是做梦都没想到这种关头会有人开枪。
面前的男人右手手掌被打了个对穿。
这种距离下能够轻易看到掌心正中央的弹孔,血顺着前臂滴滴答答地往下流,大街上的行人发出受惊的尖叫,公寓楼里也同样,有人抱着头蹲下,睁大了眼四下环视,却没发现开枪的人。
他在楼上。
天快黑了,高空中游弋着黯淡的暮云,一身白衣的崔璨蹲在阳台上,衣角在夜风中招摇,弓起的后背像一只蓄势待发的猎豹。
他曲起的膝盖上架着一把双管猎枪,黑洞洞的枪口飘着一缕细细的烟,子弹才刚出膛,他口中衔着一枚备用的,睁开的左眼冷静地注视着楼下发生的一切,右眼仍位于两根枪管之间做着瞄准,手指没有一刻离开扳机,那是开枪前的预备动作,他不会放过任何微小的变故,下个目标就是谁的脑袋。
这是唯——次、也是最后一次警告。
“别碰他。”
林瑞安听见了一声枪响。
来自他心里。
*朗读节选自欧内斯特海明威《十个印第安人》
活该第九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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